传统习俗一婚嫁一送节与回礼

传统习俗-婚嫁-送节与回礼。

在农村一旦订了婚,凡遇春节、端午、中秋等传统节日,毛脚女婿就需到丈人、丈母娘家送礼以示尊重。当然婚后依然要送节,只是订婚后结婚前的送节更考究一点。所送礼物各地风俗不一,一般春节时为腊肉、白糖、鸡蛋、挂面、酒等;端午节为粽子、鸭蛋、酒肉等;中秋节以鸭子、月饼、鱼等为宜。

毛脚女婿离开时丈人、丈母娘也要回送一些礼物,亲朋好友之间也在上述节日期间互相拜节送礼。该习俗现仍流行,只是所送礼物随时代发展已有变化。

·在浙江温州地区,对丈人家、外婆家、干爷家、塾师家过节都需要送粽子和鱼肉等物,叫做"送节"也叫"望节",是拜望的意思。如果是婚后第一个端午则叫做"望头年",也叫"送新庚"。有钱的人家粽多至八十把,肉多至百余斤,其余鱼、鸡、鸭各一对,另外还有果饵、枣栗、荔枝、龙眼等。

丈人家回盘则是新夫妇夏天穿的衣服各几套,还有鞋袜、兜肚、扇子之类,并把子孙粽回还几个,是祝女儿多子多孙的意思。

·在温州一些地方重五节前几天,对舅父母、岳父母、干父母同样要馈赠礼物,俗称"送重五节"或"望重五节"。礼物以粽子为主,辅以鱼肉等凑成四样,俗称"轻盂"。新婚女婿望第一个重五节要有六样,俗称"重盂"。不论轻盂或重盂都要有相当样数的回馈礼物,俗称"回盂"。

通常轻盂的回盂有咸鸭蛋、炒淮豆子、枇杷、蒲葵扇和龙须鞋等;重盂则加府绸或其他衣料、阳伞皮、拖鞋、兜肚等。

·在乐清白石女婿给岳父母家送黄鱼,新婿岳父母家给婆家(女儿)送雏鸡、蕉扇或蚊帐、夏衣。

·在温州泰顺婚后三年内,娘家于端午节时送粽慰问,大粽内常裹以若干小粽,糯米中夹的是大豆之类,其意为早生子多生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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